重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有限食品工业研究分公司
采购检测设备及前处理设备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26-08-10 16:26:00 | 点击率:
重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有限公司(采购人)对食品工业研究分公司采购检测设备及前处理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竞选。
一、比选项目内容

备注:竞选人报价总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本次竞选的报价为包干价,包含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首次检定或校准等全部费用。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竞选人资格要求
合格竞选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要求有实验仪器设备销售的内容;
2、竞选人需提供合同签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后的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80万的检测设备销售业绩。
3、为确保供货产品质量满足比选文件的技术要求,并保障设备的后期维护,各竞选人需提供原生产厂家盖章的售后服务承诺函、授权书(若为制造商竞选则不提供),并承诺在维保期过后提供长期的售后服务。
注: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竞选人公章。
四、竞选、开标有关说明
(一)比选公告在重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网站(www.cqjdjczx.com)发布,凡有意参加竞选者,从2026年8月10日起至竞选截止时间止,竞选人可登录重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网站查看比选公告。
(二)比选文件公告期限:自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竞选者,请从2026年8月10日起至竞选截止时间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行前往重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有限公司领取比选文件,比选文件一经领取,视为已知晓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有关事宜。
2.领取比选文件需提供的资料:竞选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介绍信(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双面复印,加盖公章)。
3.比选文件领取地点:
采购人:重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茶花路29号6幢
联系人:龚老师
电 话:023-65957992
(四)竞选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竞选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竞选文件;
2、按时签到;
3、按时缴纳竞选保证金。
(五)竞选地点:重庆市南岸区茶花路29号6幢,重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有限公司5楼第二会议室
(六)竞选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6年8月17日14:00起至2026年8月17日14:30止
(七)竞选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送达。
(八)开标时间:2026年8月17日14:30
(九)开标地点:同竞选地点
五、竞选保证金
(一)缴纳保证金方式
竞选保证金须在2026年8月16日17:00前以支票或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从竞选人基本账户转出,通过转账方式缴纳的,以到账时间为准。竞选人需在递交竞选文件时向采购人提交缴纳保证金的银行回单复印件(加盖竞选人公章)。
(二)竞选保证金账户
户 名:重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茶园新区支行
账 号:1088 7875 6562
(三)竞选保证金查询
查询电话:(023)65957992
(四)竞选保证金退还方式
未中标人的竞选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中标人的竞选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六、竞选有关规定
(一)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比选项目竞选。
(二)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竞选,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本项目在竞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布的答疑补遗、澄清文件均在重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网站(www.cqjdjczx.com)发布,请各竞选人自行下载查看采购人发布的答疑补遗、澄清文件等所有内容,不管竞选人下载与否,都视为竞选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本项目的答疑补遗、澄清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有关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选人自负。
(四)超过竞选截止时间递交的竞选文件,恕不接收。
(五)竞选费用:无论竞选结果如何,竞选人参与本项目竞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竞选人自行承担。
(六)竞选人所竞选产品如涉及产品信息安全认证的,竞选人应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七、踏勘现场
(一)比选人不统一组织竞选人踏勘现场。竞选人为获取编制竞选文件及报价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现场资料,竞选人可联系比选人到现场踏勘。
(二)竞选人应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以及有关费用。在现场踏勘过程中,竞选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比选人均不负责。
(三)比选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竞选人在编制
竞选文件时参考,比选人不对竞选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龚老师
电 话:(023)65957992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茶花路29号6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