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打印机耗材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文章来源:行政部 | 发布时间:2021-01-26 09:52:12 | 点击率:
重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日常所需打印机耗材进行竞争性比选。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比选。
一、 项目概况内容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比选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比选申请人注册地应在重庆或比选申请人在重庆本地有售后服务机构或比选申请人在重庆本地有授权服务机构(提供在渝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或购房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比选有关说明
(一)比选申请文件的获取:比选人通过电子邮件(jczx_001@163.com)向比选申请人发送比选文件、答疑等有关资料,比选申请人也可到比选人公司所在地领取纸质件(自备U盘拷贝)。不管比选申请人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
(二)供应商须按时递交了比选申请文件,其申请文件才被接受:
(三)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021 年 1 月 29 日北京时间 18:00
(四)比选申请文件邮寄或递交地点:重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茶花路29号高通栖谷6幢。联系电话:(023)67536019
(五)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方式:邮寄或现场送达。
五、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采购。
(二)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比选,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比选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比选。
(四)超过截止时间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收。
(五)比选费用:无论比选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比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老师
电 话:(023)67536019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茶花路29号6幢